消防救援机构的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临近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被救援单位给予补偿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但不得逆行
第四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第四十七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
第四十九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