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68人公告

   时间:2022-11-21 10:36 来源:江北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

  近日,江北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发布《江北区教育局2023学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明确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17:00,提醒考生按时报名。

  以下为公告内容。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17:00之间可以通过网上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应届毕业生报名地址: https://wj.qq.com/s2/11136525/035c/ ,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后,还要把报名登记表(附件2: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届))、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就业协议书、荣誉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打包上传。

  (2)在职名优教师报名地址:https://wj.qq.com/s2/11178618/ba59/,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后,还要把报名登记表(附件3: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打包上传。

  2、网上资格初审。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11月28日晚上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公开网站教育局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818/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请关注并打印初审合格证明。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与在职名优教师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同时公布。

  (二)考试

  考试含初试、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四个环节。

  1、初试。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获得初试的考试资格。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指标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不予递补)。如遇进入笔试的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初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一般于初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江北教育网公布。

  2、笔试和资格复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江北教育网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江北教育网。

  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请根据报名登记表上的要求,携带好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继续考试及录用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淘汰。

  根据初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放弃不予递补)。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初试和笔试成绩之和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江北教育网公布。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江北教育网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江北教育网。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30%+笔试40%+面试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或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或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非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或体检环节。

  总成绩和进入签约或体检环节名单一般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江北教育网公布,请关注江北教育网,并保持手机畅通。

  相关附件下载:http://www.nbjb.gov.cn/art/2022/11/18/art_1229058818_58941819.html

  以上为公告中相关内容,此外被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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