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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西环境影响评价师考务通知发布,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5日

2026-03-31 17:05  ·   邓玉洁  ·   来源:天穆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2026年山西环境影响评价师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5日;网上交费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4日;报考条件资格审核于考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2026年山西环境影响评价师考务通知发布,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5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2026年山西环境影响评价师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5日;网上交费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4日;报考条件资格审核于考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官方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6号)要求,现将我省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

6月13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6月14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考点考场统一安排,部分考点设在太原市周边学校或高校,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四、报名事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4月8日至4月15日

2.网上交费:4月8日至4月16日

3.准考证打印:6月9日至6月14日

4.成绩查询:8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5.报考条件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二)报考范围

考试报名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2.免2科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2020年更新)见附件2

(四)告知承诺要求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并依据其做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对已做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在报名期间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做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做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试机构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查看报考条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参加考试,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咨询资格审核部门。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五)收费标准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20〕563号)规定执行。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其中考务费上缴国家考试单位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元;省组织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六)票据领取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山西省财政厅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

五、考试大纲

202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应试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时收回。应试人员答题前应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考。对于违纪应试人员,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考试管理机构会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8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具体事宜,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栏目查看。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管理

(一)电子证书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证书领取

纸质资格证书核发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用网上申请邮寄的形式。纸质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将在证书运抵山西地区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核发事宜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证书发放”栏目,点击“申请证书邮寄”,提交证书邮寄申请。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咨询电话

(一)网报技术咨询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7577

(二)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咨询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0351-3912758

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拨打以上电话。

报考人员报名期间遇到问题需要咨询,可将问题详细描述或进行截图,发送邮件至abc7330283@163.com,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会尽快依序回复。

附件: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复制https://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6zgks/202603/t20260331_10090535.shtml至浏览器查看附件)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