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北京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
2025年北京中级会计证书预计从2026年1月份开始集中领取。
为了避免大家错过2025年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建议大家填写文章顶部的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将及时为大家发送证书领取的短信通知,助力大家顺利领证。
二、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材料
1.考生本人领取:需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委托他人代领的: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
2.考生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由个人保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要求归入《人事档案》。以上材料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三、中级会计证书颁发机构
合格证书由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寄发至各省后,将逐级转发市、县(市、区)财政局考试管理部门,由各市级、县(市、区)财政部门具体办理本辖区合格考生证书发放事宜。
四、中级会计证书有效期
中级会计证书不会失效,中级会计职称证书没有有效期限制,只要通过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并且取得了合格证书,该证书就长期有效。
有以下情况中级会计证书会无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五、中级会计领取证书后继续教育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