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202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0:00至8月27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二、天津202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或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的,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核查流程

备注:(1)2025年8月21日0:00至8月27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5年8月22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9:00至8月31日16: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各项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天津202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名条件
(一)2025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为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有关举措,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境外人员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注工秘函〔2025〕27号),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或居住,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规定条件(国籍条件除外)的境外人员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自愿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在报名时,境外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
(四)港澳台居民可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