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资格审核方式分为网上审核、现场审核及考后审核,各省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略有不同。2025年环评师考试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如下:
一、重庆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报考人员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报考条件。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山西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二、浙江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合格成绩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无法通过核验、免二科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由省生态环境部门另行通知。相关人员不到现场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
三、河南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审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审查。点击查看
四、广东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五、海南考后复核
成绩公示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云南考后现场资格审核
云南成绩合格且拟取得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考后现场资格核查。
六、广西考后核查
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缴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考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陕西考后资格抽查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试资格抽查,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被核查人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
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12号环保大厦1215室,联系电话:029-85429529。
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4)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项符合免二科的报考人员提供)。
八、青海资格复核
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拟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抽查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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