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主管部门划定合格标准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成绩查询”栏目公布。

(二)制发成绩合格证明。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
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由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二、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初级安全工程师各科合格标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通常是各个省单独制定的,所以各地合格标准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是各科试卷满分的60%,各科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准确合格标准以各省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
初级安全工程师各科合格标准如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