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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江苏省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已公布,报名时间为1月6日至1月27日

2025-12-15 10:40  ·   赵净娟  ·   来源:天穆网
12月12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2026年江苏初级会计报名时间、缴费时间、信息采集时间、报名费、报名条件、报名地点、考试时间等内容。
2026年度江苏省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已公布,报名时间为1月6日至1月27日

12月12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2026年江苏初级会计报名时间、缴费时间、信息采集时间、报名费、报名条件、报名地点、考试时间等内容。

官方公告如下:

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五年制高职在校生须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后(报考时年级为四年级或五年级)方可报名。

二、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所在地包括13个设区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并及时公布。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文件规定,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考试科目和大纲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2.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3.我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栏目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五、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6年5月16日至18日进行,共6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六、报名时间

我省202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6年1月6日至1月27日,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7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7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1月26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七、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

报名期间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按系统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经系统审核通过后进入缴费环节。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票据,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后期还可通过 “苏服办”APP ——“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四)准考证打印

2026年5月6日至5月15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6年6月26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九、证书发放

初级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我省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统一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