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报名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一、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写和上传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三、特殊要求
报考初级会计的人员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外,部分地区还有特殊规定,这些地区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来操作,才能成功报名初级会计考试,提前了解提前做好准备。
1、居住证
北京:除“(1)京籍考生须提供”的资料外,在京学校学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本校就读学籍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证明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上海市: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信息采集
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全部从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调取,所有报考人员应先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报考。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先行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未完成个人信息采集的,将无法进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
3、继续教育
广西: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4、特殊学历规定
云南: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五年制大专在读生最高学历认定为初中毕业,不符合报名条件。
江苏: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五年制高职在校生须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