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共同在中央民族大学举办“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授牌仪式暨全国法院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开班式。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国家民委专职委员、中央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鄂义太出席仪式,并为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三所民族院校授牌“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刘慧、徐家新发表讲话。
▲刘慧在“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授牌仪式暨全国法院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开班式上讲话。
刘慧强调,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既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需要。
要充分认识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更加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为推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地区团结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民族院校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和研究方面的特色,坚持正确的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方法,走内涵式发展的路子,依托培训基地,将学校打造为民族法律人才的培养平台、民族法学研究和法律文化的交流平台,努力为民族地区培养更多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熟悉了解各民族情况的双语法官。
刘慧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搞好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和基地建设的顶层设计;国家民委有关司局要加强协调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族院校要发挥“主人翁”精神,切实把基地办出质量、办出水平。要强化师资力量建设,逐步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出众、覆盖面广、门类齐全的双语法官兼职教师队伍。要抓好双语法官教材编纂,加强沟通协作,调动各方资源,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编纂任务。
▲中央民大、西南民大、西北民大三所民族院校被授牌“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
徐家新强调,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养,是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保障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要从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双语法官“千人计划”,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数量充足的民汉双语法官队伍。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发表讲话。
要充分借助双语法官培训基地这个平台,有效发挥民族院校在双语法官培训中的优势,凸显基地的“智库”作用和“辐射”效应。各民族地区法院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民族院校师生搭建从理论通往实践的桥梁,促进民族院校教学、研究更进一步贴近司法实务,契合司法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央民大、西南民大、西北民大有关院领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及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相关负责人,全国法院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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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授牌仪式暨全国法院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开班式现场。
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划了双语法官“千人计划”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自2014年起,最高法院与国家民委每年联合在民族院校举办全国法院藏汉、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目前已累计培训双语骨干法官200余人次。
此次在中央民大举办的全国法院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是继西南民大、西北民大分别成功举办藏汉、维汉双语班之后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培训为期一个月,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法院和兵团法院的30名维汉双语法官将接受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