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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穆网:www.tm022.com  时间: 1970-01-01 08:00:00

     天穆网讯 近年来,吉林省始终把民族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等方面,坚持“四个优先”的做法,有效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政策优先。指导民族地区开设公共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建立少数民族单独登记、优先推荐、重点帮扶的工作制度,截止2015年底,共有9.4万名民族地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就业扶持政策。放宽民族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留人才政策,2015年出台了《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实施细则》,允许民族地区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少数民族公务员岗位,允许考生使用民族文字和语言答题。

  二是资金优先。在全省就业专项资金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吉林省始终向民族地区倾斜,各项资金倾斜额度逐年加大。2015年,共向民族地区拨付就业专项资金39012.4万元,占省投入资金总量的14.8%;省级劳务输出专项资金130万元,占23.4%。

  三是项目试点优先。先后在和龙市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在敦化市、图们市开展了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在珲春市建设了引智示范园区,各民族地区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6个。将伊通、前郭、敦化等民族县市纳入全省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十佳城市,并给予资金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截止目前,民族地区共有5所技工学校、1所技师学院,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四是服务优先。近年,经过向国家争取,积极帮助延边引进朝鲜籍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有效解决了用工难问题。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年共在延边州开办了2期国家级培训班和7期省级培训班,全州累计有9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得到了各种形式的培训。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允许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人员在除以考代评系列外,放宽外语和计算机考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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