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穆网讯 4月6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深入持久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会议指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是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干部表示,贯彻执行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推进民族团结的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落细落小落实。
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处处长周卫说:“我们将在全区人民调解员和基层司法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通过面对面宣讲等等形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余晓风说:“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是‘七五’普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将贯穿我们各项活动。”
司法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谈认识体会,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处长李玉新对记者说:“民族团结是大事,每个人都要从身边小事做起。在新疆工作35年,深知民族团结是开展各项工作的生命线,作为司法干部要以此为抓手,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