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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穆网:www.tm022.com  时间: 1970-01-01 08:00:00

    天穆网讯   “十一五”末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心百倍地定下了新的就业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实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力争达到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每年转移就业240万人,力争达到260万人。有目标就有方向。为了实现新的目标,为了促进各项就业工作,党委、政府专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条例》指出,全区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一定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出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逆势而上不辱使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比“十一五”增加了20万人;城乡技能培训人数比“十一五”增加了78万人;创业贷款比“十一五”增加了91亿元;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十一五”增加了25万人……

  一条思路为主线 一项工程贯其中

  实际上,“十二五”时期的就业形势并不好。2012年初,国务院批转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7个部委联合制定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这是我国第一个促进就业的专项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而制定的。

  《规划》指出,“十二五”,将是我国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就业总量压力继续加大、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的时期!

  内蒙古原本就欠发达,可如何在这个形势严峻的时期,完成“十二五”的就业目标任务,做好未来5年的各项就业工作呢?

  2013年,为了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因地制宜,提出了独具特色的“8337发展思路”:即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壮大县域经济,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把内蒙古自治区建成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建成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建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成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成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

  激动人心的“8337”发展思路在草原大地上回荡,依托“五大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计划、全民创业带动就业计划、重点人群就业计划、创业就业教育培训计划、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等五大计划随之迸发,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重大决策铿锵落地。

  《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强调,各地要加快改善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加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进程,引导全民投积极身于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信息产业、金融业、互联网商贸等新兴服务业中,依托这些行业和产业,或创业,或就业。同时,要突出重点,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复转军人的就业工作,依托教育培训机构,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还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与时俱进、人民迫切需求的、方便快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给各类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和支持。

  3年诠释一行动 4项计划目标明

  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正在转型升级,第二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呈下滑趋势,面对就业工作所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以及新常态,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紧扣“8337”发展思路,按照“创业就业工程”的实施意见,又紧跟着制定出台“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为了创造充分的就业机会,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形成合理的就业结构,培养良好的就业能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以3年为期限,重点实施4项计划。

  一是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在城乡大力开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引导和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启动执行为期3年的“以奖代补”项目,打造100个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从标准化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中,认定50个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从盟市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中,认定20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扶持3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达到国家级水平。创建6个自治区级创业型盟市,20个创业型旗县(市、区)。

  加快建立和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创业组织管理体系,形成以创业为基础,创业扶持和创业服务相结合,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至2015年底,全区扶持成功创业12万人以上,力争带动就业40万人以上。

  二是实施就业技能培训计划。按照《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启动执行新一轮为期3年的“以奖代补”项目,全区打造50个具有区域特色和品牌效应的标准化实训基地,创建20个盟市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打造100个旗县特色培训职业(工种)品牌。至2015年底,全区力争实现城镇技能培训40万人以上,农牧民工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0万人以上,创业培训15万人以上。

  三是实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计划。根据《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形成基本适应社会需求的家庭服务市场,积极引导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发展,到2015年底,全区力争实现“168”工作目标,即建立一套切合区情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特别培训计划”6万人以上,新增就业岗位8万个以上。

  同时,启动执行为期3年的“以奖代补”项目,至2015年底,全区力争打造200户骨干家庭服务企业,力争6家企业进入全国“百强”行列,50户以上进入全国“千户”行列;在6个盟市建立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四是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计划。启动执行新一轮为期3年的“以奖代补”项目,支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基层示范平台,创建15个自治区级星级基层服务平台、2个国家级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平台。打造一批充分就业地区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12个充分就业旗县(市、区),充分就业达标社区达到80%以上。至2015年底,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力争达到“六化”标准,即“服务供给均等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过程精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组织一体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实现“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推进“万人培训计划”。

  政策红包是推手 创业大众齐创新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改善。为了促进就业、扩大就业、稳定就业,为了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城乡转移劳动力、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的幸福指数,这几年,内蒙古自治区密集出台了一揽子惠民政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自治区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首批创业示范店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实施全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万人培训项目”的通知》《关于落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特别培训计划”》《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技能实训基地的实施方案》《关于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盟市旗县的通知》《关于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牧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鼓舞人心的政策措施,让一批又一批的追梦人走向成功,让一个又一个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增收的愿望!在这些政策措施的推动下,许多创业者走进了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社会性服务业,在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带动吸纳了更高质量就业的比重。

  同时,高举创业旗帜,加大创新创造力度,落实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向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牧业等重点领域进军,充分利用技术攻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三大工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有的还在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奋进,极大地增强了我区第二产业的就业潜力。

  借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东风,制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专项规划,组织实施特色产业链三年滚动计划。推动“互联网+”行动,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完善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调化“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形成“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创业就业,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创业园建设。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牧区就业创业。挖掘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城乡就业规模大 收官之年成果丰

  2015年,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创业就业工程”、“促进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回顾5年的工作历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区就业创业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更多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在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扶持下,实现了就业创业;即使是就业困难人员,也由政府托底于公益性岗位;特别是一些热恋故乡者,在大好创业政策的吸引下,背起行囊,返乡创业,给农村、农业、农民带去了不可估量的“现代感”。

  几十万个创业企业被催生,几百万人围绕着时代发展的主线,奋斗在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业、农牧业、文化信息产业链条上,为“十三五”的起航加油助力!城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5年底,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6万人,分别比“十一五”增加了20万、6.6万人;登记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299.8万人次,年均转移260多万左右人次,稳定转移6个月以上人数1017.3万人次。其中,家庭服务企业从业人员12万人以上。

  为了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培养和储备专业技术型人才,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还组织开展城乡技能培训178.4万人次,比“十一五”末增加了78.4万;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发放创业贷款140.5亿元,比“十一五”增加了91.5亿元,带动就业77.1万人,比“十一五”增加了25.1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比“十一五”增加了20万人;城乡技能培训人数比“十一五”增加了78万人;创业贷款比“十一五”增加了91亿元;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十一五”增加了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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