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穆网讯 有关专家指出,城市建设规划应提高预见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与浪费。其实与城里规划滞后形成的大拆大建一样,农村中也普遍存在着这种现象。从今年起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明确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可以制定和实施规划,这对眼下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无疑具有指导意义,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
乡村规划要因地制宜一些有识之士早就发出呼吁,没有规划或者规划不好是最大的浪费。很多人大代表认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为了改变村庄无序建设、浪费土地资源等现象,开始推进村庄规划工作。这本来是件好事,但如果不尊重农民意愿、不量力而行、不因地制宜,村庄规划在一些地方将会成为加重农民负担、浪费财力的一场“公害”。
天津市北辰区的天穆村党总支书记穆祥友认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规划体系不完善,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在新农村建设中没有很好地保留本民族的传统特色。他希望国家尽快制定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模式和途径,加快制定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