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资料,下载打印申请表之后上报数据。
2、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就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查,请及时关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审查信息。
3、领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通过之后,注册证书发放至企业注册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企业需要前往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前需要提供本人两寸照片至造价管理部门),详情需要咨询当地市级造价管理部门。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以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该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申请人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该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是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该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作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者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还没执行完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结束没达到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结束没达到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结束没达到3年的。
(九)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结束没达到3年的。
一级造价工程师能够跨省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可以在全国使用,申请人提交注册材料就能进行跨省注册。
1、申请人在官网上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采取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根据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签字、加盖聘用单位印章,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无需提供书面申请资料。
2、管理系统受理。
管理系统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资料即为受理。
3、审批完成,申请人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自受理之日起20日以内对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资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告。自受理之日起10日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