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注册资料,打印注册申请表并上报网上数据。
2、提交书面材料,提交符合规定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行政许可要件材料
3、提交材料之后,等待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同意。
4、初审通过之后,省建设岗注册中心在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5、省建设岗注册中心通过之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决定并公告。
6、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之后就可以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以及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是通过网上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持有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要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开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1、申请本人填写并提供上交增项注册申请表;
2、区县住建委初审;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复审;
4、复审通过以后进行公示;
5、公示期结束以后即注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