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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发布:9月10日至12月31日

2022-10-11 11:26  ·   赵净娟  ·   来源:天穆网
近期,南通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继续教育自9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学员在该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2022年南通市行政事业类及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均采取远程线上方式进行。具体通知中与继续教育有关内容如下

  近期,南通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继续教育自9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学员在该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2022年南通市行政事业类及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均采取远程线上方式进行。具体通知中与继续教育有关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单位和会计人员: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参加2022年继续教育的人员,以前未进行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按照通财会〔2019〕8号文件规定先行进行信息采集。文件可从南通市财政局网站(czj.nantong.gov.cn)下载。

  二、继续教育内容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分为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每类课程都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所有学员必须完成必修课课程学习,选修课课程由我局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21-2022年发布的新政策及时进行了更新,学员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每个学员在线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折算成90学分。

  (一)行政事业类必修课

  2022年南通市政府会计核算问题解答、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解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解读。

  (二)企业类必修课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实训、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实施与评价、管理会计成本管理应用案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继续教育自9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学员在该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

  四、继续教育方式

  2022年南通市行政事业类及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均采取远程线上方式进行。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的通知》(苏财会〔2021〕6号)公布的中标单位, 企业人员选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事业人员选择东北财经大学。

  远程教育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手段防止学员代替和挂机学习,及时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计表”(见附件)按地区汇总后发送至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五、远程教育培训流程

  学员统一登录南通市财政局网站(czj.nantong.gov.cn),进入首页“会计继续教育”→自行选择网校(注意:行政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东北财经大学)→选择所在地区→注册→选择培训年份→付费(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网银等方式支付,需要发票的学员可在网上打印电子发票)→选择课程→开始学习→课时完成→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六、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参加远程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完成网上学习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省财政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和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四)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六)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题的可折算为90学分;

  (七)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 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

  (八)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折算学分;

  (九)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为90学分。

  七、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分为网络培训统一登记、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人个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三种方式。

  (一)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学分由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学员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二)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并明确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单科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学员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三)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去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申请”→“申请学分”,上传证明材料办理学分折算。学分折算申请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

  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会计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学分折算查询模块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八、特别提醒

  (一)为保障会计继续教育质量,从2022年开始,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最多只能补学前两个年度课程。如2022年只能补学2020、2021两个年度课程(学满90学分),考试合格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二)参加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登记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必须与二代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

  南通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

  想要报考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前了解

  2023年江苏省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尚未公布,广大考生可参考2022年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24日14:00,逾期不再受理。根据以上时间规律可知:2023年1月22日为我国传统节日春节,一般来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工作会在春节前完成;小编推测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预计会比2022年提前,再结合历年公布时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在10月公布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仅供参考,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暂未公布,除了2020年、2022年受疫情影响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延期至8月份进行之外,其他年份均在5月份第二个星期六开始进行。预计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预计5月13日开始。

  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流程未公布,考生可以参考2022年初级会计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t.cn),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进行实名认证。

  3.信息填报并核实(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

  4.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5.打印“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6.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科以上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替代,五年制高职在校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证明)。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由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上传完审核资料,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交费的,视同放弃报名。交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提示:交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交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交费环节。)

  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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