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菊代表:小区充电桩用电应与生活用电同价

   时间:2022-01-07 11:47 来源:北京日报评论:0

  正在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要抓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北京市2022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中也提出要建成25万个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设施接口,这让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再次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今年,来自通州区玉桥街道的市人大代表张梅菊将一份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管理的建议带上会。她建议,可利用自行车棚或闲置空间改建充电设施,实行充电设施用电与居民生活用电同价。

资料图 摄:周明杰/北晚在线供图

  “去年8月1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虽然让治理电动车上楼充电有法可依,但实际上老百姓充电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所以就出现了车不上楼、拿电瓶或电池上楼充电的现象。”在张梅菊看来,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老旧小区用地紧张,有些根本没有空地用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有些即使能建,但数量很少,无法满足居民日常需求,且往往距离居民楼较远,使用不便。

  其次,充电桩(柜)的用电价格不统一,但通常都比居民用电价格高,影响老百姓的使用热情。张梅菊说,目前北京市居民用电价格是每度电0.5元左右,一辆电动车充满电大致需要2度电,因此如果在家里充电,充满一次需要花费1元左右。而充电桩(柜)通常是由企业安装运营,以她走访的其中一处为例,收费标准是0.33元/小时,一辆电动车充满电大约需要10小时,那充满一次电就需要3.3元左右。“这个相差的费用如果日积月累下来,对很多电动自行车用户来说是不小的开销,影响大家使用的积极性。”张梅菊说。

  此外,目前一些集中充电设施建成后无人维护,常有电瓶失窃事件发生。而一些小区底层住户因为担心充电设施不安全,反对安装充电设施。

  对此,张梅菊建议,新建小区应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问题。老旧小区可将自行车棚或闲置空间利用起来,依法依规改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规范安装充电桩、充电柜等配套设施。

  同时,实行小区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与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张梅菊说,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也属于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价格可以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收取。

  针对居民担心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被盗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张梅菊建议,可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全使用纳入公共管理综合保险,若出现故障导致电动车损毁,能及时进行理赔。在集中充电场所安装监控设施,完善监管。建设智慧充电设施,并由资质过硬的供应商负责日常维护。

  (原标题:小区充电桩用电应与生活用电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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